《物权法》规定:不得抵押的财产范围及原因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的规定,以下财产不得抵押:
土地所有权。土地所有权是指对土地的完全占有、使用和收益的权利,根据《物权法》編第二条规定,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。
耕地、宅基地、自留地、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,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根据《物权法》百二十三条规定,下列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:(一)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,但法律、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;(二)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,但法律、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学校、幼儿园、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、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。根据《物权法》百二十九条规定,下列财产不得抵押:(一)学校、幼儿园、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、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;(二)装备、军事设施、宠物的幼苗、种苗等;(三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。
《物权法》规定:不得抵押的财产范围及原因 图1
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。根据《物权法》百三十条规定,以下财产可以抵押:(一)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。
除前款所列财产外,下列财产也可以抵押:(一)建筑物、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;(二)航空器、船只需要;(三)土地使用权,但法律、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;(四)现金、现金等货币;(五)隙地、荒地等土地,但法律、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;(六) renders、荒山、滩涂、空地等土地,但法律、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;(七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财产。
《物权法》规定的不得抵押的财产范围非常广泛,包括土地所有权、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、学校、幼儿园、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、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、装备、军事设施、宠物的幼苗、种苗等、现金、现金等货币、建筑物、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、航空器、船只需要、土地使用权(但法律、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)、隙地、荒地等土地(但法律、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)、 renders、荒山、滩涂、空地等土地(但法律、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)以及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财产。以上内容均是对《物权法》规定不得抵押的财产范围及原因的详细解读,希望对广大学者有所帮助。
(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,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