宜宾仲裁委员会增聘仲裁员公告
宜宾仲裁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宜宾仲裁委员会”)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》和《宜宾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》的有关规定,现就增聘仲裁员的事宜公告如下:
仲裁员的位置和条件
宜宾仲裁委员会增聘仲裁员,旨在提高仲裁工作的专业水平,保证仲裁公正、公平、公开,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本次增聘的仲裁员拟聘用的岗位为:仲裁员。
仲裁员应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和法律;
(二)具有法律或者经济、金融、管理、国际贸易、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经验;
(三)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公正廉洁的作风;
(四)能够胜任仲裁工作,并符合本仲裁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仲裁员的职责和任期
仲裁员在本仲裁委员会的职责如下:
(一)依据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,仲裁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;
(二)参加仲裁庭会议,发表意见,专业建议;
(三)维护本仲裁委员会的形象和声誉;
(四)本仲裁委员会认为应尽的其他职责。
仲裁员任期四年,自本仲裁委员会决定聘请之日起计算。
仲裁员的聘请和培训
本仲裁委员会将根据仲裁员的本色和实际需要,综合考虑专业素质、工作经验、道德品质等方面的因素,按照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聘请仲裁员。
本仲裁委员会将为新聘请的仲裁员培训,以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。
其他事项
(一)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。
宜宾仲裁委员会增聘仲裁员公告 图1
(二)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仲裁委员会所有。
(三)如有疑问,请联系本仲裁委员会。
宜宾仲裁委员会
日期:2021年12月1日
(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,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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