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闻事件中使用肖像权的问题与法律规定

作者:Bad |

新闻事件是社会关注的焦点,而肖像权作为一项基本的人身权利,对于维护个人形象和社会形象具有重要意义。在新闻报道中,经常会出现使用他人肖像的情况,这涉及到肖像权的问题。本文旨在探讨新闻事件中使用肖像权的问题以及相关法律规定,为新闻工作者和相关人士提供参考。

肖像权的概念与涵义:

肖像权,是指个人对于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、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。根据我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一千零一百一十六条规定:“自然人享有对自己的肖像权,有权决定其肖像是否被利用以及如何被利用。”肖像权包括权利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、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,也禁止他人擅自使用权利人的肖像,或者对权利人的肖像进行损害、玷污等行为。

新闻事件中使用肖像权的问题:

在新闻报道中,经常会出现使用他人肖像的情况,这可能涉及到以下问题:

1. 是否需要经过被摄者的同意?

在新闻报道中,如果使用他人肖像,需要经过被摄者的同意。如果未经被摄者同意,使用其肖像,可能会构成侵权行为。但是,如果新闻报道属于公共利益范畴,如新闻报道涉及社会公益、公共安全等方面,可以不经被摄者同意而使用其肖像。

2. 是否需要支付稿酬?

如果新闻报道中使用他人肖像,应当支付稿酬。根据我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一千零一百一十六条规定:“自然人享有对自己的肖像权,有权决定其肖像是否被利用以及如何被利用。非经权利人同意,不得使用权利人的肖像。”在新闻报道中使用他人肖像,应当经过权利人同意,并且支付稿酬。

相关法律规定:

1. 我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一千零一百一十六条规定:“自然人享有对自己的肖像权,有权决定其肖像是否被利用以及如何被利用。非经权利人同意,不得使用权利人的肖像。”

2. 我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》第六条规定:“因行为人的过错而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,行为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”第六十二条规定:“违反本法规定,使用他人肖像,未经过被摄者同意或者未支付稿酬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”

3. 我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一千零一百一十七条规定:“权利人不得滥用肖像权,不得非法使用他人的肖像。”

新闻事件中使用肖像权的问题与法律规定 图1

新闻事件中使用肖像权的问题与法律规定 图1

在新闻报道中使用他人肖像,涉及到肖像权的问题。新闻工作者应当注意,在使用他人肖像时,应当经过被摄者同意,并且支付稿酬。如果未经被摄者同意或者未支付稿酬,可能会构成侵权行为。新闻工作者还应当注意,在新闻报道中使用他人肖像,不得滥用肖像权,不得非法使用他人的肖像。

新闻工作者在报道新闻时,应当遵守法律规定,尊重他人权利,维护社会公共利益。也应当加强自身素质,提高法律意识,为维护社会公平、公正、公开作出贡献。

新闻事件中使用肖像权的问题与法律规定,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。只有加强法律规定,提高新闻工作者的法律意识,才能更好地维护他人的权利,促进社会和谐发展。

(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,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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