盗图现象及其肖像权纠纷解决策略研究

作者:安ぷ諾淺陌 |

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,数字化时代已经来临。网络的普及使得人们的信息传播变得更加便捷,随之而来的盗图现象也日益严重。盗图行为侵犯了他人的人格尊严和肖像权,给原创作者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,也影响了公众利益和社会公共秩序。研究盗图现象及其肖像权纠纷解决策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。

本文分析了盗图现象的成因、特点和危害,然后探讨了肖像权的法律性质和内容,以及我国关于肖像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。接下来,本文重点研究了盗图现象的纠纷解决策略,包括调解、诉讼和仲裁等。文章提出了完善我国肖像权保护机制的建议。

盗图现象及其特点

(一)盗图现象的成因

1.网络技术的发展。互联网的普及使得数字图像容易被复制、传播和存储,为盗图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。

2.利益驱动。盗图行为往往具有经济利益性,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获取利益,不顾他人权益,进行盗图行为。

3.法律意识薄弱。部分从事盗图行为的人员法律意识淡薄,对侵犯他人肖像权的行为没有足够的认识和自律。

(二)盗图现象的特点

1.盗图行为隐蔽性较强。盗图行为往往通过网络进行,难以被发现。

2.侵权行为具有较强的持续性。盗图行为一旦形成习惯,很难自觉停止。

3.损害后果难以计算。盗图行为给原创作者带来的经济损失难以估算,且可能影响其未来的利益。

盗图现象及其肖像权纠纷解决策略研究 图1

盗图现象及其肖像权纠纷解决策略研究 图1

肖像权的法律性质和内容

(一)肖像权的法律性质

1.人格权。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、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。

2.财产权。肖像权具有经济价值,原创作者有权许可或转让其肖像权,获得经济利益。

(二)肖像权的内容

1.再现权。即未经原创作者同意,他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。

2.使用权。原创作者有权许可或转让其肖像权,获得经济利益。

3.保护期限。我国《民法典》规定,自然人肖像权保护期限为生后五十年,直至死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。

我国关于肖像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

(一)法律法规
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三十二条规定:“自然人享有对自己的肖像权,他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、露露、传播其肖像。”

2.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第二条规定:“本法所称作品,是指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文学、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创作的具有独创性的知识产物。”

(二)司法实践

1.在“张泉灵肖像权纠纷案”中,法院判决被告张泉灵不得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,使用原告张泉灵的肖像,侵犯了张泉灵的肖像权。

2.在“王健 v. 网络爬虫”案中,法院判决被告网络爬虫公司不得使用王健的肖像,侵犯了王健的肖像权。

盗图现象的纠纷解决策略

(一)调解

调解是指在纠纷发生双方自愿的基础上,由第三方对纠纷进行调解,以达成解决纠纷的目的。调解具有成本低、程序简、效率高等优点,适合解决盗图现象的纠纷。

(二)诉讼

诉讼是指纠纷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,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理,以达到解决纠纷的目的。诉讼具有判决公正、法律权威等优点,适合解决涉及较大金额或重要权益的盗图现象纠纷。

(三)仲裁

仲裁是指纠纷双方通过仲裁机构,由仲裁员对纠纷进行仲裁,以达到解决纠纷的目的。仲裁具有程序简便、效率高、成本低等优点,适合解决涉及商业机密或合同纠纷的盗图现象纠纷。

完善我国肖像权保护机制的建议

(一)完善法律法规

1.完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关于肖像权的相关规定,增强对自然人肖像权的保护。

2.完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关于肖像权保护的规定,明确侵犯肖像权的责任。

(二)加强执法力度

1.加大执法力度,严厉打击盗图行为,保护原创作者的合法权益。

2.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监管,督促平台加强对盗图行为的打击力度。

(三)提高法律意识

1.加强对公众的法律教育,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,树立尊重他人权利的观念。

2.加强对从事盗图行为的人员的自律,促使其自觉尊重他人权利。

(四)建立健全纠纷解决机制

1.建立健全的调解机制,加强对盗图现象纠纷的调解工作。

2.建立健全的诉讼和仲裁机制,为原创作者提供多元化的纠纷解决途径。

盗图现象严重侵犯了原创作者的肖像权,给其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。有必要深入研究盗图现象及其肖像权纠纷解决策略,为完善我国肖像权保护机制提供参考。

(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,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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