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民事调解书补办的相关问题解答

作者:Night |

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在调解民事案件过程中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,具有法律约束力。当民事纠纷无法通过诉讼解决时,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,制作民事调解书。在调解过程中,如果一方当事人对调解书的内容不满意,可以申请补办。关于民事调解书补办的相关问题有哪些呢?对此进行详细解答。

民事调解书补办的条件

1. 申请补办的时间限制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85条的规定,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制作的民事调解书的内容认为不准确、不完整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补办。申请人应在调解书制作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补办申请。

2. 申请补办所需的材料

申请人提出补办申请时,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:

(1)申请补办民事调解书的书面申请;

(2)调解书的原件;

(3)证明当事人身份的材料,如身份证、户口本等;

(4)证明调解过程的材料,如调解笔录、照片等。

民事调解书补办的法律效果

1. 补办民事调解书后,原调解书不再具有法律效力。人民法院制作的调解书,经补办后,原调解书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。当事人一方不履行调解书的义务的,他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2. 补办民事调解书后,当事人可以申请撤回申请。在调解书补办过程中,如果当事人对补办后的调解书内容仍然不满意,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回补办后的调解书。人民法院在接到撤回申请后,应予准许。

民事调解书补办的具体程序

1. 人民法院收到申请补办材料的审查

人民法院收到申请补办材料后,应进行审查。审查内容包括:申请补办材料的完整性、真实性、合法性等。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,人民法院应作出批准的决定;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,人民法院应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。

2. 补办民事调解书的制作

人民法院批准补办申请后,应根据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,制作新的民事调解书。新的民事调解书制作完成后,当事人双方应当签字或者盖章。

关于民事调解书补办的相关问题解答 图1

关于民事调解书补办的相关问题解答 图1

3. 补办民事调解书的送达

人民法院应当将补办后的民事调解书送达当事人。当事人收到调解书后,应当认真阅读调解书的内容,如有争议,应在收到调解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。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异议应当认真审查,并作出处理。

民事调解书补办是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方式,对于促进当事人之间的和解,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。对于民事调解书补办的相关问题,本文已作详细解答。希望本文能为当事人提供指导和帮助,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
(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,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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